各区人社局、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政府“技兴荆楚”工程,深入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提高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提升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质量,根据《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鄂州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南》《鄂州市岗前培训工作指南》《鄂州市创业培训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鄂州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南》2.《鄂州市岗前培训工作指南》3.《鄂州市创业培训工作指南》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