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钦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2〕67号)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条件,拟批准其享受补贴,现将2023年第2批申请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培训工种、培训单位及补贴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凡发现培训对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2811582,传真:5987280),附件: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电工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水生物病害防治员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制图员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化工总控工中级高校毕业补贴公示花名册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2期化工总控工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9日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电工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xls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化工总控工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xls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食品检验员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xls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制图员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xls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1期水生物病害防治员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xls北部湾大学2023年第2期化工总控工中级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