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东方市主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东方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征求广大市民的建议及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2、公示地点: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zhou.gov.cn),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fsgtj@126.com,(2)书面意见请送至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建设规划岗311,(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附件:1.《东方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示意图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