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湖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平湖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平湖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政发〔2022〕23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的通知》(平财预〔2023〕13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为专项经费支持项目)是依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用于支持“腾笼换鸟”工作制定的政策文件,第二章项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第三条“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来源为市本级财政管理资金,提取上一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的1%以上作为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第三章项目的绩效评价第六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亩均税收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能级跃升,“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绩效指标为(一)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规上工业产值增速,第七条市工发资金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专项经费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加强绩效目标编报和分解、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每年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专项经费的重点绩效评价,专项经费绩效管理具体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工业发展资金管委会办公室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平湖市“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