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试行)》(青保管发〔2019〕12号)、《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政策》(青自贸管发〔2022〕50号),经申请、审核等程序,拟同意青岛自贸发展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扶持资金的申请,扶持资金94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4日之前送达管委1406房间,联系电话:86767641附件:拟拨付企业扶持资金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2023年10月18日附件:拟拨付企业扶持资金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