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奖励扶持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上述一、二情形的奖励扶持对象为申请工业用地改造提升的土地权属人,符合奖励扶持对象一、二情形的产业用地,土地权属人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正式动工建设的项目,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给予奖励,项目按高标准厂房条件建设的,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给予奖励,项目按高标准厂房条件建设的,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给予奖励,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符合奖励扶持对象一、二情形的产业用地,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符合拆除重建类村级工业园认定标准的土地面积计算,符合奖励扶持对象一、二情形的产业用地,符合奖励扶持对象一、二情形的产业用地,项目权属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提升并达到投资协议或监管协议约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