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创新、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项目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对2023年度“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215002业务部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65227947监督部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65233149附件:2023年度“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拟立项项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