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每项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每项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100万元,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企业通过南沙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获得融资的,对高校、科研机构向南沙区企业转让、许可专利达到15件(次)以上的,同一保险机构每年资助最高50万元,(七)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1.对新落户南沙区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年给予50万元维权援助服务费用资助,每年给予10万元资助,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