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东莞市2023年第二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工作方案》(东商务〔2023〕38号),我市拟于“11·11”、“12·12”电商购物节期间开展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活动,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活动内容活动主题: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活动方式:活动期间,4.近期在各类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5.平台使用率高,平台核销消费券产生的销售数据可归集到该市场主体,三、平台工作任务(一)安全组织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全国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四)加大消费券发放期间配套资源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源并叠加商户优惠,包括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五、报名方式请有申报意向的平台企业于2023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8:00前,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报送至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办公室),择优确定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