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引导基金在产业引导、产业培育、产业赋能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拟由邗江区、扬州高新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分别成立三支规模20亿元的产业引导母基金,现公开招募、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条件1、运营资质(1)在中国境内注册,(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3年以上)并具有管理人资质,2、管理机构出资基金管理人在母基金中募集比例应不低于50%,鼓励基金管理人增加对母基金的出资或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母基金的出资,二、遴选程序1、公告发布,本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向邗江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送至或寄至江苏省扬州市兴城西路166号邗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进行申报,3、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实施,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