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重庆市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供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企业采用发电机组自发电保生产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电力电煤保供办【2023】3号),经企业申报,经济信息委工作人员会同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委党委会研究,拟对垫江县润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购置企业、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租赁企业予以上报市上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合计30.27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项目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话进行举报,联系人及电话:余洪武023-74512518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