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文件精神,制定《灌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认真分析申报指南,严格把关,组织申报,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18078026754特此通知,附件:灌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docx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