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郴政办发〔2023〕26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 | 2023-10-15
主要利用存量闲置房屋、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市、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园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下一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各县市区(园区)下一年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计划、住房供应计划制定下一年度郴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各县市区下一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下一年度郴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应由实施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园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各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将已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纳入郴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计划,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含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各县市区(园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要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平台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项目及房源备案,各县市区(园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认定、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更多精选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2023-10-1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