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含深汕合作区)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应包含主体工程),3.项目申报的建筑废弃物减排预期成果原则上应在申报日起3年内完成,(三)申报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须编制《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措施专项方案》,申报项目处置建筑废弃物需严格执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电子联单源头签认率为100%、电子联单消纳场所签认闭环率为100%):设置监管员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建筑废弃物分类排放管理、车辆规范出场、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等进行管理,并完成《2024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写,三、申报材料(一)《2024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二)《2024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三)《2024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简称《承诺书》),市住房建设局对列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立项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组织专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市住房建设局可将该项目移除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立项项目库,列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立项项目库的项目在完成《实施方案》的全部计划内容,并填写《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验收表》(详见附件6)报送至市住房建设局,(二)通过最终成果验收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三)项目申报、遴选、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附件:1.深圳市2024年度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申报书2.深圳市2024年度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3.深圳市2024年度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4.项目施工许可及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文件证明(示例)5.各阶段建筑废弃物排放情况统计表、项目电子联单汇总表6.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验收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10月11日(联系人:黄莹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