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根据《河北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拟面向社会选聘新一届营商环境监督员,(二)支持本省营商环境建设,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涉及营商环境有关情况,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三、工作职责(一)对我省各级国家机关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平竞争、执法检查、司法保障、政商关系等营商环境事项实施监督,(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宣传普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向省营商办书面反馈一次工作监督情况,(二)不得以监督员名义从事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报名需填写河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0月31日前通过邮箱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颁发聘用证书和监督员证,联系人:杜雅静0311-88600762收件邮箱:hbsfgw@hbdrc.gov.cn附件:河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2日附件下载:河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