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各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局务会研究,拟将明溪县小叶生态农场、明溪县山农菌业有限公司列入2023年度明溪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每个基地拟补助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提出,电话0598-2813732(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明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