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关于支持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全面提升我市激光装备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从事研发生产基础材料、核心部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光电装备及衍生应用等激光产业链产品的项目和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搬迁费用,(宿城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企业培育壮大,(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对列入当年市级以上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计划、信息化实际投入超过50万元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科技创新突破,对年度研发费用超过2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新兴领域拓展,年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企业在上述领域年开票销售的2%给予奖励,年营收在1亿至5亿元的部分按照企业在上述领域年开票销售的1.5%给予奖励,年营收5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企业在上述领域年开票销售的1%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