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操作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2]208号),我委近期将启动2022年度厦门市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兑现工作(留厦六条),经认定为B类及以上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二、个税奖励标准(一)在厦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50%,(二)在厦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75%,(三)在厦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100%,补贴期限为首次确认为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起5年内(在职在岗),计算补贴发放金额的基数为“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点击2022年度厦门市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模块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二)火炬管委会审核(三)发函火炬税务局查询申报人才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四)高新区相关政策查重(五)市人社局负责市级相关政策查重(六)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提交收据与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八)发放个人所得税奖励四、申请材料(一)补贴申请承诺书(智慧火炬系统下载)(二)个税查询授权书(智慧火炬系统下载)(三)享受个税优惠情况说明(智慧火炬系统下载)五、有关说明(一)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逐年申领,(二)高层次人才申报个税奖励时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五)补贴期限:个税奖励补贴期限为5年,政策出台前已按2019年《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认定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政策出台当年度起给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