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优化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形式活动承办单位采取集中组织与个别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申报下个月拟开展的人才交流活动,由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批复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及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办),由活动承办单位联系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投递简历,或由海外优秀青年人才自主联系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投递简历,活动承办单位组织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开展学术交流,海外优秀青年人才联系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投递简历,将人才推荐给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办)及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活动承办单位组织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开展学术交流,资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交流活动,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办)负责汇总审核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及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办)对材料负责,富闽基金会将资助资金集中拨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由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拨付给活动承办单位,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及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办)需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报送本年度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交流成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