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肇庆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办法>的函》(肇农农函〔2022〕3号)精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个,由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自行申报,(二)申请单位填写《肇庆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申请表》和附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于认证次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三)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四)市农业农村局于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确定奖励单位名单,并在肇庆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具体按《关于印发<肇庆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办法>的函》(肇农农函〔2022〕3号)原文和市农业农村局解释为准,附件:1.肇庆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申请表2.附报材料清单怀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2日附件:1.附件1:肇庆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申请表.docx2.附件2:附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