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张玲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张玲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7729济南市莱芜区雪野张老三熟食店2石茂东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9004********719X济南市莱芜农高区茂东家庭农场3刘宏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6813莱芜区远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张海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93X济南市莱芜区恩琪土方工程施工队5孙文东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18济南市莱芜区顺东工程机械租赁中心6朱卫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0981********0370济南市莱芜区淑晓礼品店(个体工商户)7高建敏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17济南维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