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市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将《钦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4日钦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企业培训、就业、社保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要求3月20日前完成重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的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缺工、技能培训需求情况,4月2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的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缺工、技能培训需求情况,以县(区)为单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县(区)将《企业情况表》《企业用工需求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表》(附件)报送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通过在钦州港片区、浦北县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的试点工作,总结支持本地企业用工、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的经验和做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治区级试点工作每月向自治区、市专项行动指挥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将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