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水平,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我局建立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2023年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我局按照“创新驱动、规范引导、需求导向、自愿参加、公平公开”原则,对申报的企业标准进行了形式审查、技术指标比对分析和专家评价,评选出32项先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拟作为2023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予以发布,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月12日至10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请将意见建议反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高宇0311-6756517715231108225邮箱:bzcxc@hebamr.cn附件:2023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公示名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