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制定了《贵阳贵安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现面向贵阳贵安开展2023年贵阳贵安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1.中国国籍,贵阳贵安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或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科技人才,属地范围内的央属、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对象从事研究领域需符合贵阳贵安重点产业需求发展方向,与贵阳贵安企事业单位通过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等方式开展合作,并依托贵阳贵安单位开展培养项目,(三)已入选省、市管专家或已列为市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十”、“百”层次的人才、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培养对象的不再申报市级科技人才培养项目,2.申报对象需对三年培养期内个人科研能力成长有明确规划和成长目标,在3年培养期内给予培养对象15万元的培养项目经费,申请人需将《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印证材料、《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分别胶装成册,央属、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申请人经单位推荐后由拟培养项目依托单位所属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四)在筑央属、省属事业单位申请人需提交此前与贵阳市合作的印证资料以及本次拟申报培养项目依托单位合作承诺书,请于10月24日17:00前将《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及印证材料等纸质材料提交至贵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部,附件:1.关于印发《贵阳贵安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pdf2.贵阳市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doc3.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4.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pdf贵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