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96号)要求,我市将结合实际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照试点任务要求,选择适合的试点片区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8123077@163.com),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96号)厦门市建设局2023年10月11日(联系人:徐春桃联系电话:812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