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确保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常运作,继续发挥好专家委员会在房屋征收有关房地产估价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换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责任心强,(四)积极参加房地产估价专家的各项活动,二、专家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在区(市)、企业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为专家委员会专家并颁发聘书,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一)《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在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fhcxjsj.zaozhua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搜索下载),(三)申请人符合专家应具备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五)申报表电子版及照片电子版发到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邮箱,(六)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科,附件:《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