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你们,附件: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2023年10月10日附件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的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第四条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应由我市高技能领军人才,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一)工作室领办技能大师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即: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突出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单位,1.区(市)县人社部门初审推荐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情况报告,包括所推荐单位、工作室领衔技能大师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以及对所推荐单位和工作室领衔技能大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等,2.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1)《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参与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评审、培训项目评估、职业技能评价和质量督导检查等工作,第十七条市、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日常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