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毕京洲等6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毕京洲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2112济南市莱芜区大洲道路货物运输中心2鹿强退役军人371202********2135山东胜翀经贸有限公司3栾冬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029济南市莱芜区傻妮子快餐店4潘俊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0818济南市莱芜区潘俊峰电气焊维修部5郑艾成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34济南市莱芜区成洁劳保用品加工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