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进一步加强新宾地名文化保护,按照辽宁省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的规定,经会同相关部门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拟将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列地名列入新宾县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名单如下:1、赫图阿拉城(历史文化地名)2、永陵镇(行政区划地名)3、旺清门镇(行政区划地名)4、五副甲村(村落地名)5、腰站村(村落地名)现将以上拟列入新宾县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地名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8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bxrsj@163.com中,联系人:何源联系电话:5508011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