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对现行有效且实施五年以上的青海省地方标准开展了标准实施评估和复审,经技术审查、征求意见,提出复审结论,现将《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环境与设施》等71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若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电话:0971-6161723(传真)电子邮箱:qhbzhhch@163.com附件:2023年度青海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公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