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量:1102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三、评价方式采取材料评价+载体答辩方式进行,(一)载体自评,逐条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对绩效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听载体工作人员答辩,形成评审意见,四、材料报送要求(一)各孵化载体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绩效评价报告并附证明材料(附件3、4),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孵化载体填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核报告并附汇总表(附件5),(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将考核评价工作作为推进我省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市级孵化载体统计数据和绩效评价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