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泉州分团整体展位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5日二、主要分配原则1.充分发挥广交会展位对出口业绩的导向作用,优先向出口业绩好的企业分配展位,优先安排无展位的新企业,优先安排生产型企业,优先安排自主品牌企业,支持内销转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参展,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展位,核查期间出口额跌幅超过50%的老企业,当届不予新增展位,对核查期间出口额跌幅超过50%的新企业,当届不予安排展位,3.对于本次品牌展位重评却未获品牌展位的企业,优先考虑一般展位安排,联系科室:外贸科联系电话:2238672122386133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幢6楼附件:1.一般展位分配方案2.泉州品牌企业一般性展位二次分配情况3.中央通道展位安排方案4.中央通道展位替补情况泉州市商务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