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区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认定条件公告如下: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二、具备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有较强的影响力或者辐射带动能力,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开展培训的经验和良好信誉,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五、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六、愿意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指导下,积极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培训单位,请于10月16日前到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报名,地址:曾都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605室,联系电话:0722-32227992023年10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