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现对符合2023年下半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领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098附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xls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