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清远市任务清单》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地市专项资金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运营机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四)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五)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另需发送电子版材料1份至邮箱)直接邮寄或提交至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后择扰立项扶持,电话:0763-3381962电子邮箱:qysjzck@163.com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心市场D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编:511515附件1:清远市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地市专项资金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申报指南附件2:2022年度省级下放地市知识产权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书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