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和《吉安市药品零售许可管理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6-8293970传真:0796-8293970E-mail:jafda@sina.com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邮政编码:343000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管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经营)地址仓库地址备注吉安金杜仲大药房有限公司包乐琼康兴东(天然药物化学研究生,执业药师)康兴东(天然药物化学研究生,执业药师)朱恒骞(药学本科)零售(II)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限制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冷藏冷冻药品除外)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大道5号无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