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宁化县稳定粮食生产(粮食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3〕53号)精神,根据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验收,现将2023年早稻种植示范片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县农技站电话:0598-6827722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598-6823021附件:2023年宁化县早稻种植示范片补助汇总表宁化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