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星级农家乐认定办法》(苍农〔2023〕49号)、《苍南县县级普通民宿和县级精品民宿认定办法》(苍农〔2023〕48号)文件规定,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专家评审、县级评定等环节后,现将各申报主体的最终评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反馈,联系电话:64711101,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附件:2023年苍南县民宿农家乐评分表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0日2023年苍南县民宿农家乐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