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奖补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署办规[2022]13号)和《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和大兴安岭地区入统企业兑付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大工信联发[2022]1号)相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审核负责的科室及联系方式:运行科负责项目:第1条,中小企业科负责项目:第2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科技信息科负责项目:第4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第3条,消费品工业科负责项目:第5条,投资规划科负责项目:第6条,支持工业新建项目、第9条,综合科负责项目:第12条,融资培训科负责项目:第13条,节能安全科负责项目:第10条,附件:《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大兴安岭地区工信局2023年9月22日附件:《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年度:年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地区、县(市)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符合(署办规[2022]13号)第几条申请金额申报及奖补项目名称企业承诺本企业今年以来生产经营基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