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江津区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江津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按规定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五)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1998〕50号)有关规定,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未取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日程安排等相关信息见《2023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和《2023年片区评委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3),(一)申报程序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5.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2)部门审核推荐区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下载打印通过全市统一网报系统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2023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已注明各评委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科电话:023-47522709(岗位相关问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档案科电话:023-47531008(档案相关问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单位参保科电话:023-47557025(参保相关问题)附件1:2023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2023年江津区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3:2023年片区评委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4:查档情况(样表)附件5: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附件6:XXX公司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附件7:2023年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学历条件重庆市江津区职称改革办公室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