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税务局:《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已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同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2年3月2日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切实解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将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调整合作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为“在合作区内实质性经营的用人单位”,制定出台合作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政策,对合作区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的商业品牌店经营主体,(五)降低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发展综合成本,制定出台支持澳门投资者到合作区发展专项政策,取消合作区试点区域饭堂补贴关于办公楼宇、园区实际入驻率的申请条件限制,调整为在合作区的办公楼宇和园区均可申请区域饭堂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推动“横琴号”通勤车服务延伸至合作区内所有产业园区、商业楼宇,加快合作区内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职能职责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或配套操作指引,取消5年内获得合作区任何形式补贴、资助和奖励等资金扶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