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江西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我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降低费率,(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持续推进中小微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培训辅导等服务,(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及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九)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升质量标准品牌,开展首席质量官网络培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出台《江西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江西证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