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42号)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泰安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至10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991139邮箱:kjjjhk@ta.shandong.cn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15室2023年10月9日2023年泰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序号新型研发机构名称评价结果1丰唐生态农业科技研发(山东)有限公司良好2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良好3山东安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良好4山东明佳科技有限公司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