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温岭市科创基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温岭市科创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温岭市科创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温岭市科学技术局(代章)2023年10月7日温岭市科创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7日印发温岭市科创基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温岭市科创基金管理,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科创基金“期权+激励”模式的项目投资,二、评审标准(一)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标准见附件1:温岭市科创基金项目评审表(试行),评审委员会决策采取评分制,评审得分计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评审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3名外部专家有2名及以上对项目评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不予投资,二、投资标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评分≥85分的项目,75分≤评分<85分的项目,60分≤评分<75分的项目,(二)本办法由市科创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附件1温岭市科创基金投资评审表.docx附件2:附件2温岭市科创基金投资申报表.docx附件3:附件3项目计划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