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农工领发〔2022〕9号)要求,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促进农民工等群体转移就业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谯晓联系电话:(028)86117190电子邮箱:scnmgb@163.com附件:1.起草说明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0月9日附件:1.起草说明.doc附件:2.关于加强劳务经纪人培育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四川省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示范站拟认定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