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条件及标准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名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由企业申报或数据比对当月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情况、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数据分发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三、资金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对于同一人员的信息用来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与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发放信息进行比对,联系人:郑梦菲联系方式:0791-86386359附件: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此页无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2023年9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单位名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企业£其他单位银行账户名称单位银行账号发放银行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电话申请人数招用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名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