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平湖市交通运输局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条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应遵循“规范运作、严格程序,第四条局办公室牵头负责项目初审、资金拨付,对拟拨付资金项目的实施规模、执行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相应拨付资金额度意见,第十条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如下:局办公室根据资金文件、实际资金到位和项目完成情况,必要时局办公室对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或审计,第三章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第十四条绩效管理(一)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二)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年度绩效评价按自评和抽查进行管理,(三)交通专项补助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为完成道路工程及水路通道建设,(四)交通专项补助项目绩效指标如下:(1)产出指标:新建及改扩建公路里程数达到**公里,第十五条监督检查(一)各项目资金管理单位应组织专项补助资金年度执行情况自查,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审批流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到期后办公室应对项目资金年度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