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资格1.申报单位应为2022年9月30日以前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三)其他要求1.牵头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申报书和附件,主要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由牵头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三)其他要求1.牵头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申报书和附件,主要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由牵头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