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经见习单位申报,港南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拟向符合见习补贴发放条件的1家港南区见习基地发放见习补贴(涉及1名见习人员),现将具体名单、补贴月份及金额汇总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向我中心反映,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人才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公正街2号)联系电话:0775-4591712附件:《2023年8月第一批符合发放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及人员名单(港南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9日文件下载:2023年8月第一批符合发放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及人员名单(港南区).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