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现将《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抓紧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附件: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2年3月22日附件:1.揭市商务函[2022]105号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1).pdf2.附件1:附表1-5+(4)(1).xls。